1、形象美:广告形象是广告审美的表层结构,是指以图像文字、声色要素直接表现的产品形象。首先,广告具有传达产品信息的目的。产品的特点、功 能、使用方式等作为广告表现的具体内容,要求广告形象具有科学性、真实性、具体性特点,由此构成广告推介产品的认知功能。基于这一基本要求,广告表现不同 于纯艺术的自我表现。另一方面,广告形象并不停留于具体的真实,广告表现的产品认知,不仅是个别的、具体的,它还是概念的、一般的。广告形象从具体性真实 到概念性真实,经历了形式变化过程。这一过程,正是广告设计师匠心独具的创意表现。
2、幻象美:幻象,是广告审美结构的第二个层面。广告幻象主要是指广告形象在消费者眼中唤起的感觉、联想、想象,由此演绎出多层次意味,让消费者有一种似真似幻的感觉,从而开拓消费者对产品体验的心理空间。
3、意象美:意象美是广告审美的高级境界,如果说形象美表现了人们对产品形式的体验,幻象美使人对产品的审美效果、趣味品位有了更深入的认识,那么意象 美则将这种体验升华到社会文化和理性的高度。因此,广告设计的意象美从更宽阔的视野中,表现人与产品的关系的意义。人类文明、文化的积淀,包括社会传统、 习俗、信仰、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等等,是广告创意的基本前提和最终归宿。
创意汇广告公司认为,广告审美结构的三个层次代表不同的审美关系,三者的结合使广告审美成为一种复杂的、综合的创作、体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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