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给大家介绍了《门面招牌设置规范》的基本原则,再给大家介绍下广告招牌设置审批的要求,在不同环境下规范里对广告招牌的设置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
首先是广告招牌设置的基本要求:
第一、同一街区相邻建筑物上的户外招牌,其形式、选材、体量、色彩、照明效果等应达到整体协调统一,不宜使用大面积高光合金材料。
第二、同一路段上招牌的类型、大小、悬挂位置、出挑尺寸应一致;不应在同一栋建筑上设置两类以上不同形式的户外招牌。
第三、商住楼底部商业部分的外墙面上设置的户外招牌,不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生产和学习;不应采用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动态光源的照明方式。
第四、多个单位共用一个场所或者一个建筑物内有多个单元的,设置招牌应由该场所、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统一规划,规范制作。
第五、各类附着式招牌的设置不应改变建筑立面的构图关系,且不应遮挡建筑有特色的立面细部。
第六、户外招牌设施灯光照明应有合理的光照强度,尽量减少光污染。宜采用內透式、发光字等光源形式,不宜使用外打灯。
其次是广告招牌分类设置的要求:
第一、对于有柱廊或底层以上有出挑结构的建筑,户外招牌宜设置在廊道内侧门楣上方和出挑结构以下,在出挑结构以下设置的,宜采用小型悬挂式招牌;平行于墙面的宜采用牌匾式招牌,宽度不应大于骑楼两根立柱之间间距的2/3,外沿不应超出出挑结构外墙面,式样、材质应与周边环境、建筑相协调;垂直于墙面悬挂式店招宽度不应超过骑楼外墙面,店招底部距地面≥2.5 m,厚度不应超过0.15 m,同一建筑物上的设置样式和悬挂方式应统一,当底层建筑高度≤3.5m时,不应按此方式设置。
第二、对于单层坡屋顶建筑,应在正面屋檐以下设置牌匾式招牌;多层坡屋顶建筑,应在底层正面屋檐以下设置牌匾式招牌;在山墙面上设置的户外招牌宜采用镂空式样,不应破坏屋面轮廓线,其面积不应超过山墙面的20%;仿古商业街、步行街鼓励设置多种形式的店招牌,其招牌宜采用小型牌匾、灯笼、仿古灯箱等小招牌式样,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第三、对于建筑立面上有线脚装饰的建筑,户外招牌的设置不应破坏构图关系,不应覆盖线脚设置;平行外墙式招牌外侧面不宜超过相邻竖向线脚的最大厚度。
规范里对于广告招牌的设置要求还有很多,小编只是就常见的广告招牌以及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给出了一些设置的基本要求,关于审批的流程以及审批的申请报告模板下次咱们再说。
上面就是武汉广告招牌制作公司创意汇广告设计师总结的,广告招牌设置审批的要求都有那些,希望能帮到各位。武汉户外广告公司创意汇广告多年从事喷绘、招牌、发光字、灯箱、形象墙、画册设计制作。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武汉广告招牌制作知识,欢迎咨询我们。